[摘要] 乌海市信达家园A区工程规划方案,已经2015年海勃湾区第一次规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。建设单位:内蒙古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建设项目名称:信达家园A区工程建设位置:卓子山西街南、乌兰南路东,四完小北侧。
乌海市信达家园A区工程规划方案,已经2015年海勃湾区次规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要求,为保障公众利益,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十五天。
建设项目名称:信达家园A区工程
建设单位:内蒙古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建设位置:卓子山西街南、乌兰南路东,四完小北侧
总建筑面积:86830.7㎡其中:地上建筑面积81928.5,地下建筑面积4902.2㎡
容积率:5.16
建筑密度:39%
绿地率:25%
建筑层数:2F、3F,32F
建筑高度:96.35米
规划户数:636户
停车泊位:136辆(地上102辆、地下34辆)
自行车位:1033辆(地下)
公厕:52.8㎡(B区)
物业管理用房:285.84㎡
社区活动中心:200.20㎡
换热站:240㎡
警卫室:12㎡
垃圾转运站:64㎡(B区)
建设部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2002版)要求: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小于10%;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%;商业≥0.45车位/100m2营业面积,自行车≥7.5车位/100m2营业面积;
自治区《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》要求:小区住宅使用停车位不少于1.5/户,商业0.8车位/100m2营业面积,非机动车7.5车位/100m2;
该小区《规划条件》要求:住宅机动车不小于1.0车位/户,非机动车不小于1.0辆/户;商业及配套公建停车位:机动车不小于0.8车位/100㎡建筑面积,非机动车不小于1.0辆/100㎡建筑面积;
该方案中停车位共136辆(其中地下停车位102个,地面停车位34个),非机动车1033辆。针对A区停车位指标不满足《规划条件》要求的问题,我单位在B区开发时补充到现行标准。此情况特此公示说明。
垃圾转运站及公厕位于公示图范围中,但不在A区用地范围内,该公建项目与A区同时建设,同时验收。
反馈意见单位:乌海市规划局海勃湾分局
联系电话:2059505
联系人:王雪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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